課程名稱 |
法律實習一上 Clinical Legal Training (Ⅰ)(1) |
開課學期 |
100-1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系 |
授課教師 |
許士宦 |
課號 |
LAW3401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47701 |
班次 |
01 |
學分 |
2 |
全/半年 |
全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六5,6,7,8(12:20~16:20) |
上課地點 |
|
備註 |
上課時間為六5678。限法服社三年級社員。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:10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01CLT |
課程簡介影片 |
|
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|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|
課程概述 |
「法律實習」課程係專供法律服務社正式社員選修。其中三年級社員選修「法律實習一上、一下」、四年級社員選修「法律實習二上、二下」,學分以一學年計算。選修者宜事先認明法律服務之功能、個案處理要領,依排定的時間、方式,分組參加法律服務,處理各類到社請求法律扶助之案件,從事法律實習。
本課程為隔週六上課,本學期服務次數為7-8次,除社員大會和案例報告時間需全體出席外,其餘時間分組服務,隔週出席。
法律實習以小組方式進行,每組都會有學長姐帶領,解答亦多以大四社員為主,大三生不用擔心未修習訴訟法而造成解答困擾,而且邱聯恭、許士宦、林明鏘三位老師都會在場,不懂的地方可以向老師請教。
本課程不得折抵服務三。 |
課程目標 |
1.預防紛爭發生、避免紛爭擴大
2.提示解決紛爭、救濟權利侵害之方法、步驟
3.熟練貫通實體法與程序法,研習銜接理論與實務之知識
4.促使國民培養健全的法意識、權利意識
5.助益保障任何人均有平等接近正義的機會
6.其他-開闊視野、增進人生體驗等
|
課程要求 |
1.下午一點前到場,案件服務完畢後需告知幹部始得離開,不克出席者需請假並換組補做
2.每學期於期限內將案例要旨上傳至CEIBA
3.學期末以紙本繳交案例解析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|
Office Hours |
|
指定閱讀 |
|
參考書目 |
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出席率 |
0% |
遲到或缺席酌予扣分 |
2. |
案例要旨(共三次) |
0% |
遲交或未交者酌予扣分 |
3. |
案例解析 |
100% |
|
|